| 一、 |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
| (二) | 實施方式: |
| 1、 | 藝文競賽項目: |
| (1) | 參賽對象: |
| 甲、 | 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國小低、中年級學生。 |
| 乙、 | 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
| (2) | 參賽方式:依學校參賽班級數各分為A、B、C 三組(以本市國民中小學普通班班級數核定表為準): |
| 甲、 | A 組:12班以下學校。 |
| 乙、 | B 組:13至24班學校。 |
| 丙、 | C 組:25班以上學校。 |
| (3) | 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 |
| 2、 | 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配合生活節慶與學校活動為主,規劃推展與【感恩】、【孝敬】品德有關之教孝活動。預計補助全市共計20校,每校各新臺幣1萬元整。請有意願參與之學校,填列申請表(實施計畫附件6)送件參選。 |
| (1) | 送件與取回作品方式: |
| 甲、 | 藝文競賽項目 |
| (甲) |
收件時間為115年4月8日(星期三)至同年月10日(星期五)止。 *慈小校內收件至4月8日(星期三)止,為利後續作業,請於期限內配合送交作品、已填妥的附件2~5至學務處訓育組。 |
| (乙) | 請各校於115年4月20日(星期一)至同年月24日(星期五)前至瑞塘國小取回投稿作品。 |
| (三) | 公告結果:115年4月20日(星期一)前,由本局另函公告獲選名單;並同步公告於瑞塘國小網站。 |
| (四) | 獎勵: |
| 1、 | 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設計與孝親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得獎者,可獲獎狀及禮券;指導老師核予行政獎勵(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