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國民教育及特殊教育輔導團與中心組織運作辦法及桃園市政府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運作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遴選資訊摘述如下: |
(一) | 遴選名額:以全部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若干人。 |
(二) |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6月6日(星期五)前將推薦/報名資料請逕送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聯絡人:楊美淑小姐(電話:03-3322101分機7582)。 |
(三) | 遴選方式: |
1、 | 本府接受報名後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
2、 | 經本府審查通過及核定後,予以聘任。 |
三、 | 本案詳細相關資訊請參閱簡章或至本市特殊教育資源網瀏覽「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相關工作內容(網址:https://itinerant.special.ty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