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0379號函辦 理。
二、本案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 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並促進民間資源對藝術教育業 務推動。
三、報名相關訊息如下:
(一)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止。
(二)收件地點:欲報名者請將推薦表核章紙本1式2份,寄(送)至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信封請加註「114年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評選」,郵戳
為憑,逾期不受理(地址:330007桃園市桃園區新埔六街 2號)。
(三)另請將電子檔上傳(網址: https://reurl.cc/geVNvR )或查詢慈文國小首頁/教育局專區/桃園市-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資料上傳。
(四)本案聯絡人:慈文國小教務處陳韻如教務主任或李妙真老師,電話:03-3175755分機210或209。
四、檢附旨揭申請表件及注意事項各1份,電子檔可至教育局網站( https://www.tyc.edu.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 →輸入關鍵字)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