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0月24日桃教小字第11201037152號函辦理。 |
二、 | 借展期程:113年4月至113年5月止。 |
三、 | 申請學校:本市國民中小學,補助12所學校。 |
四、 | 申請方式:將借展申請表(詳如附件)填妥後於112年12月15日前將掃描檔Email到ocean@mail.yaes.tyc.edu.tw辦理申請。 |
五、 | 海洋教育宣導海報由永安國小統一接洽貨運事宜。 |
六、 | 本案聯絡人:永安國小鍾秀金老師,03-4862224#511。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本市各市立國中〈不含秀才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