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拓展其宏觀國際視野,本市延續辦
理旨揭計畫並鼓勵教師專業進修,期培育績優教育人才,
造福本市所有學子。
二、本案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資格及組別:
1、申請資格:現任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合
格專任教師與行政人員(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校
長),近十年服務於本市達七年(含)以上或累計服務滿
八年且於現職學校服務滿二年以上(含改隸前國立),
且未有違反教師法第四章各條款等相關規定之情事者
(年資計算至申請之當年度7月31日止)。
2、申請組別:
(1)一般教師及行政人員組:服務期間,具教學創新、
行政創新、學生輔導、行政服務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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