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5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學生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作業,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家長,請於校內申請期限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交學務處訓育組辦理。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三)最近一年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二、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
(二)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三)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四)申請團體賽者,另須檢附競賽手冊。
三、重要提醒
本獎學金所認定之競賽主辦單位須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教育部體育署、地方政府、各協會/總會等主辦之競賽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
四、校內申請期限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家長,於 116年3月15日(星期一)前備妥相關資料,送交學務處訓育組,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他
詳細申請資格、獎勵金額及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