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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 - 重要校務 | 2026-09-14 | 點閱數: 41

壹、主旨:115學年度「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申請案。
貳、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申請資格: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一)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二)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三)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三、申請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 ,向本校(慈文國小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四、本校學生請於(115)年10月7日(三)12:00前備妥相關文件,送交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初審,逾期請恕逾期無法受理。
五、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承辦學校大竹國小附設進修部江怡慧主任電話:03-3232917分機220。
七、依據前開要點補助對象係符合資格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請各校依學生困境,評估針對「學生本人」求學或生活所需,且為學校教育儲蓄戶或本局難以支應協助之費用提出申請,並於申請書「師長加註意見欄位」說明案生具體需求(申請項目、金額等),確保將助學金運用於案生身上。
八、相關說明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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