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
本校將辦理 115學年度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校內收件作業,相關資訊如下:
- 比賽辦法:如附件公告。
- 校內收件截止時間:欲報名參賽者,請於 9/14(一)15:30前,將參賽資料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因後續尚需進行資料審核、系統報名及送件作業,逾期恕不受理,敬請見諒。
- 參賽學生須繳交資料
★★★符合競賽規範之作品1件★★★
★★★填寫完成之報名表1份★★★
⚠️請列印實施要點中的【附表二「報名表」(實施要點第11頁)】並清楚填寫。
⚠️【附表二「報名表」(實施要點第11頁)】先不用黏貼於作品背面,後續將由學校統一電腦登錄辦理報名作業。
⚠️報名表中的「指導老師」欄位,限填1位本校教師(含本校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且須有實際指導事實;若無校內指導老師,請填寫「無」。
- 作品超額時之校內初選方式
依競賽規定,普通班各類各年級組最多選送5件作品。若同一類別、同一年級組欲參賽作品超過5件,學校將邀請具藝術專長教師進行校內初選,擇優選出5件作品,代表本校參加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
- 重要提醒:請務必依據辦法自行確認作品之類別、年級組及尺寸規格均符合競賽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