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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生教組 - 研習/活動 | 2026-09-07 | 點閱數: 13

 

機車常用族交通零違規抽獎活動

一、活動宗旨

為配合交通部推動115年交通安全月政策,強化「機車安全、停讓文化」宣導成效,鼓勵民眾建立安全用路觀念及機車騎乘守法行為,交通部公路局結合響應企業共同辦理「機車常用族交通零違規抽獎活動」(以下簡稱本活動),邀請民眾從日常安全駕駛做起,養成遵守交通規則及良好騎乘習慣。

本活動屬交通安全公益宣導合作,非商業促銷,亦不代表交通部公路局對共同主辦企業之產品、服務或品牌具有推薦、認證、保證或背書之意。

二、主辦及執行單位

(一)   政府主辦單位:交通部公路局(以下簡稱公路局)。

(二)   共同主辦企業:依活動網站公告之共同主辦企業名單(以下合稱共同主辦企業)。

(三)   執行單位:橙希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公路局負責活動整體規劃、規則訂定、報名受理、資格比對、公開抽獎、得獎名單公告、得獎通知、成果彙整及成效評估,並提供部分獎項。

共同主辦企業提供部分獎項,並負責其所提供獎項之領獎程序、直接交付、所得扣繳、品質、保固。

三、活動期間

階段 報名期間 資格認定期間 抽獎 公告
第一波

早鳥報名

115/08/28 12:00-09/15

115/09/01-09/30 115/10/30 115/11/06
115/09/01-10/31 115/11/30 115/12/07
第二波

一般報名

115/09/16-09/30

115/09/01-10/31 115/11/30 115/12/07

實際報名起訖時間、資格認定期間、抽獎及公告日期等活動期程,如有變更,以公路局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得獎者接洽企業期限、領獎程序及獎項交付時間,則依公路局得獎通知及獎項提供企業通知辦理。

本須知所稱「活動結束日」,係指第二波得獎名單公告日。

四、參加資格

參加者應於各階段資格認定期間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持有中華民國合法且有效之機車駕駛執照,且名下登記有機車,該機車牌照需屬有效牌照(非停駛、繳銷、註銷或報廢等)。
  3. 於指定報名期間內,依活動網站指示完成報名,並提供真實、正確且完整之必要資料,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等。
  4. 於各階段指定資格認定期間內,駕駛汽車及機車均無交通違規紀錄。
  5. 於各階段指定資格認定期間內,駕駛汽車及機車均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紀錄。
  6. 同意公路局為辦理本活動資格審查,在活動必要範圍內比對或查核駕籍、車籍、交通違規資料,並同意由公路局將報名資料轉予內政部比對道路交通事故資料。

五、報名方式及抽獎機會

  1. 參加者應於115年8月28日中午12時至9月30日進入公路局活動網站,填寫資料並完成報名。
  2. 每一身分證統一編號限登錄一次,不得重複報名;重複登錄者,公路局經事後比對檢核,僅予保留最後一筆或經確認之有效報名資料。
  3. 115年8月28日中午12時至9月15日完成「早鳥報名」者,經各階段資格比對合格,可分別參加第一波及第二波抽獎,共有2次抽獎機會。
  4. 1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完成「一般報名」者,經資格比對合格,可參加第二波抽獎,共有1次抽獎機會。
  5. 第一波得獎者,如符合第二波資格認定條件,仍得參加第二波抽獎。

六、零違規及無肇事資格認定

  1. 參加者於網站報名時不會同步檢核抽獎資格,本活動係採「事後檢核」方式,進行批次比對以檢核參加抽獎資格。
  2. 「零違規」係指參加者於各階段資格認定期間內,駕駛汽車及機車均無經依法舉發之交通違規紀錄;實際認定範圍及期間,以公路局監理資料庫之查核結果為準。
  3. 「無肇事」係指參加者於各階段資格認定期間內,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紀錄;實際認定範圍及期間,以內政部交通事故資料庫之查核結果為準。
  4. 如於資格查核時,相關違規或事故事件倘尚在登錄、調查、裁決、申訴、行政救濟或訴訟程序中,為維持抽獎作業時程,均以各相關權責機關辦理資格查核日所得資料為認定依據,不列入該波抽獎名冊;嗣後資料更新或認定結果變更,亦不溯及恢復其抽獎或得獎資格。
  5. 經比對符合資格,不代表當然取得抽獎或領獎資格;倘經公路局認為有必要於各階段抽獎前、得獎後或領獎前再次資格查核,各階段資格認定條件與「四、參加資格」相同。
  6. 經比對未符合資格者,不列入抽獎名冊,公路局不另行個別通知。

七、抽獎方式及得獎公告

  1. 公路局依各階段資格認定期間完成資格比對後,自合格名冊中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得獎者。
  2. 抽獎採公開方式辦理,由律師及公路局政風單位共同見證,並得以網路直播或其他方式公開抽獎過程。
  3. 得獎名單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公路局將以正式公文通知得獎者;獎項由共同主辦企業提供者,公路局並於通知中提供獎項提供企業之聯絡窗口,由得獎者依通知內容逕洽該企業辦理相關領獎及獎項交付事宜。
  4. 參加本活動者應自行留意活動網站公告及通知。公路局係以參加者於公路局駕駛人管理系統駕駛人基本資料登錄之「駕駛人駕籍地址」為通知地址,參加者資料錯誤、不完整、變更未通知,或因電信、網路、郵件系統等非可歸責於公路局之事由致無法通知者,公路局不另行重新寄送。
  5. 得獎者未於期限內完成領獎程序,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更多詳情請洽公路局網站:https://safety115.thb.gov.tw/cp.aspx?n=1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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