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推行童軍教育績優個 人、學校暨傑出童軍表揚實施計畫」。
貳、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20174915號函辦理。
二、欲申請者請於113年1月3日(星期三)前,依據本計畫申請類 別填報申請表,並依序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請寄至 信箱181017@ms.tyc.edu.tw,紙本逕送(寄)至本局終身學 習科辦理初審作業,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計畫評選作業期程說明:
(一)初審作業:依本計畫所訂之評選指標及申請相關資料, 由本局邀請童軍專家學者、各地童軍團體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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