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旨:教育部委請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辦理113年度 「學美.美學-校園美感設計實踐計畫」。
貳、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23日臺教師(一)字第1130018764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美感教育融入校園生活,教育部委請財團法人台灣 設計研究院辦理旨揭計畫,透過設計思維的導入,從校園 生活教育與環境改造面向解決校園問題,讓學校成為美感 浸潤的場域。重點說明如下:
(一)徵選對象:全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育部核 准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
(二)申請期限:自113年3月18日(星期一)起至113年4月22 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三)申請方...
觀看完整文章